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箱包不属“三包”范围 惹质疑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6-01-05 浏览次数:123
箱包不属“三包”范围 惹质疑   年初,王先生在厦门一专卖店购买了一款男士挎包,原价一千多,活动价600元。王先生觉得这只包至少能陪伴自己过个一两年。可没想到,只用了两星期,就出现了局部掉皮的现象。“最先出问题的是包带附近,皮面绽开了,完全是商品质量问题。”愤怒的他找到店家,要求换货。“导购态度很差,不想换,推诿许久说寄回厂家修。”王先生最后让对方现场换了新包带。
  
  可又过了一个月,包包再度出现质量问题,王先生这下彻底绝望了。他要求销售方按照“三包”规定进行退、换货,但销售人员却告诉他,箱包产品不享受“三包”,并且告诉王先生其销售的包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货,质量没有问题,造成局部掉皮现象可能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,因而拒绝退换或维修。王先生郁闷地说,“做消费者这么多年,第一次发现买包包没有安全感。”
  
  原来箱包不能“三包”
  
  据了解,“第一批实施三包的部分产品共l8种:自行车、彩电、黑白电视、家用录像机、摄像机、收录机、、家用电冰箱、洗衣机、电风扇、微波炉、吸尘器、家用空调器、吸、燃气热水器、缝纫机、钟表、摩托车。随着移动电话、固定电话、微型计算机、家用视听产品等4种产品加入,截至目前,我国共有22种产品被纳入“三包”范畴,进口产品同样适用于新三包规定。”而消费者们最常消费的箱包和服装,确实都不属于这个范畴。
  
  工商提醒
  
  可与商家先签“三包”合同
  
  工商人士提醒:市民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商品是否属于“三包”范围没有把握,可向销售方询问、确认,如果该商品不属于“三包”商品,应仔细确认商品质量保障的权利,最好与商家签订类似“三包”规定的书面约定,以备发生问题时,可作为投诉及赔偿的依据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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