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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分清“因公”鼠标手?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04-09 浏览次数:106
  日前,全国人大着手修改职业病防治法,其中备受关注的“职业病定义”一项或有较大改变。颈椎病、鼠标手、长期视频作业导致的眼部损伤、职业性腰背痛等白领易患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。(1月10日南方都市报)

  在电脑普及的今天,长期与鼠标打交道者,有几人不是鼠标手?据医学专家忠告,鼠标手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的新杀手。将鼠标手之类的职场常见纳入职业病目录,透露出对职工身体健康的重视和自身权益的保护。如果鼠标手最终能够写进职业病防治法,让职业病范围扩大、病种增加,更体现了国家层面对职工健康的人文关怀。

  相信有关方面修改法条的出发点是好的,在工作中落下的疾病,也的确应当进入职业病目录,这也让“职业病”名正言顺。但是,法律一旦出台,进入操作层面就会变得复杂,公众担忧的是,如何举证和界定,凭什么证明你的鼠标手是在单位工作时落下的,一些人在家玩电脑,在单位沉湎于游戏之中,因此落下鼠标手,难道也要单位埋单?如果没有细则明确规定,就容易带来选择性认定,公私不分的鼠标手,还会给社会人群留下口舌——看,公务员福利多好,整天玩电脑打游戏照样算职业病,甚至被认定为工伤,享受公费医疗。相比之下,一些民工患下危及生命的职业病,却难得补偿,被迫“开胸验肺”,这种福利权益上的两重天,只会让普通百姓更加纠结。

  笔者长期伏案,并用电脑办理公务,最易落下鼠标手之类的职业病,如果鼠标手进入职业病目录,自己当是受益者。所以,并不反对修改职业病防治法。而且,法律经过修改,将更趋人性化,也是社会的一大进步。问题的关键是,不能让因私引发的鼠标手“伸”进职业病目录;此外,承诺过多而保障落实不力,即使进入目录,也是一张“空头支票”,同样会削弱政府和法律的公信。

  在解决鼠标手问题上,公众更希望国家及有关部门能建立起配套措施,完善医保制度,提高职工综合福利,加强职业防护,让职工看病不愁。否则,即使鼠标手入职业病目录,也不如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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